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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入2006年度以來,華為3Com出臺了一系列關于總代新的商務政策,與先前的商務政策相比,這些新政策的操作方法和流程有了顯著的變化,下面著重介紹新的條碼政策及項目訂單監控政策。
一、關于條碼政策:
華為3Com新的條碼政策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將以渠道條碼系統作為總代業績、返點核算的基礎數據。這一規定與先前的政策相比,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點:先前對總代業績核算的基礎數據是CHIP數據,而對條碼并不要求做到一一對應,現在,我司所有的出入庫條碼必須與華三條碼系統提供的條碼一一對應;第二點:先前不需每周提交條碼周報,只需每周提交上一周的出貨的CHIP數據即可,現在每周必須向華為3Com提交條碼周報。
與CHIP不同的是,條碼具有唯一性,即每件貨物的條碼都是唯一的,兩件不同的貨物的條碼不可能相同,同一型號的產品的條碼也不可能相同,因此對我司相應的商務操作流程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這些更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對貨物出入庫時條碼掃描的要求更高了,所有出入庫的貨物都必須進行條碼掃描,而且不能多掃、不能漏掃,更不能錯掃。只有這樣才能完整、準確地采集到所有的條碼。
第二,對出貨的要求更加嚴格,對于項目的貨物,只能用于項目銷售,對于分銷庫存的貨物,只能用于分銷銷售以及SMB單和分銷產品訂單等規定類型的出貨。
第三,對退貨的要求和控制將更加嚴格,所有退回貨物的退貨條碼必須與出庫條碼完全一致,否則,堅決不允許退貨。
二、關于項目監控政策:
除了新的條碼政策,華為3Com還出臺了新的項目監控政策,新政策規定:對華為3Com下發給我司的所有項目訂單,我司必須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以郵件形式回復是否接單,如不接單,須說明不接單的理由;如接單,則必須在接下來的三個工作日內簽訂購銷合同,五個工作日內下單采購,并且在貨物備好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提貨工作。與先前的政策相比,變化也是顯著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對于是否接單的反饋要求更加嚴格,不管是否接單,都必須在兩個工作日郵件正式回復,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反饋的,視為接此單,后果由我司承擔。
第二,對銷售合同簽訂的期限有了明確的規定,即在訂單通知下發后三日內必須與二代簽訂銷售合同,這樣就對銷售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銷售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客戶協定好相關合同的付款及交貨條款,對于異常情況,也必須在更短的時間內反饋和處理。
第三,對于下單采購的期限也進行了硬性規定,即只要是確定已下單的項目,則必須在訂單通知下發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向華為3Com下單采購,對于逾期不下單采購的,我司將會受到處罰。因此,對辦事處不按規定時間向總部采購組提交采購申請的,總部采購組將直接向華為3Com下單采購,而相應的辦事處則會受到處罰。
第四,貨物備好后,五個工作日內必須完成提貨,這也對銷售人員有了更高的要求,對于已提貨或即將提貨的項目,銷售人員必須盡快與客戶溝通好出貨時間、地點、到貨方式等,以便在貨物提回后盡快辦理貨物出庫手續。
這些新的商務政策的變化,直接關系到我司平時的商務操作流程的更新,同時與公司的利益也是密切相關的,而且也會間接地影響到二代的業績和返點等,在這里介紹給大家,希望大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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