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報詳情
2006年華為3Com出臺了新的項目監控政策,新政策規定:對華為3Com下發給我司的所有項目訂單,我司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以郵件形式回復是否接單,如不接單,須說明不接單的理由;如接單,則必須在接下來的3個工作日內簽訂購銷合同,5個工作日內下單采購;在整單貨物備好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提貨工作。然而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往往會碰到一些問題和難點。下面就這些問題和難點簡單地作如下介紹。
一、二代不能在1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執行某一項目訂單。
不能確定是否接單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點:1、不能接受華為3Com最終批復的折扣和價格;2、最終用戶的項目不能確定具體的供貨日期;3、其他的特殊原因。
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我司采取的對策是:1、對于第一種種情況,我司會要求二代將相關信息反饋給華為3Com辦事處銷售人員,并一步就相關折扣和價格的問題再次談判,同時總部商務部訂單管理員會郵件知會華為3Com銷售管理部暫不接此單,待折扣和價格談定后重新下發更改后的訂單通知。2、對于第二種情況,我司會與二代溝通先行以兩個月的異常貨期備貨采購會撤單;3、其他的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
二、二代不能在3個工作日內與我司簽訂購銷合同。
不能在3個工作日內與我司簽訂購銷合同的原因主要有:1、二代與最終用戶的付款或其他商務條件無法達成一致;2、二代與我司的付款或其他商務條件無法達成一致;3、供貨通知單尚未下發,二代不愿以高分折扣與我司先行簽訂購銷合同。4、其他的特殊原因。
對于以上幾種情況,我司采取的對策如下:1、對第一種情況,催促二代先與我司簽訂合同以便及時下單采購;2、對第二種情況,我我司銷售人員與二代進一步溝通、談判,若仍通不過公司的合同審批流程,則向華為3Com銷售管理部申請撤單;3、對于第三種情況,我司會與二代溝通先行以兩個月的異常貨期備貨采購,待供貨通知下發購銷合同簽訂客戶的具體要貨日期確定以后再向華為3Com供應鏈刷新相關的備貨信息;4、其他的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
三、二代不能及時將最終用戶的更新后的要貨日期通知總代。
這是比較特殊的一種情況,即在我司向華為3Com下單采購前,二代未與我司簽訂購銷合同或用戶未確定具體的要貨日期,而我司先以兩個月的異常貨期向華為3Com下的采購,當合同簽訂后或用戶有了明確的要貨時間后,必須要將更新后的要貨日期向華為3Com供應鏈反饋,否則沒法及時向用戶供貨。
因為最終用戶的要貨時間是直接向二代反饋的,而采購備貨的備貨日期又是由總代向華為3Com提供的,所以一旦用戶的要貨日期有變化,二代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總代,以便總代及時將相關信息傳遞給華為3Com供應鏈,以保證華為3Com供應鏈能在用戶要求的日期內備好貨。
此項工作的定位是我司的各個辦事處,由辦事處負責跟催二代將用戶相關的要貨信息及時反饋給我司。
四、二代在貨備好后不及時申請出貨。
這是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會碰到最棘手的一個問題,因為一旦我司付款給華為3Com將貨物提回倉庫,而二代因為種種原因不申請出貨的話,會給我司的倉庫管理及流動資金周轉帶來極大的壓力。
究其不出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1、流動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2、二代與最終用戶在合同的付款及其他商務條款上無法達成一致;3、最終用戶的項目施工進度跟不上,暫時不需要某一批貨物;4、其他的特殊原因。
對于以上幾種情況,我司采取的對策如下:1、對第一種情況,由銷售人員跟緊二代,一旦二代有各項回款入賬,在第一時間與其溝通看能不能先辦理我司已將貨物提回倉庫的項目的預付款;2、對第二種情況,要求二代先按照合同約定向我司支付某一項目的預付款;3、對于第三種情況,催促二代與最終用戶盡快確定項目的具體要貨日期,如超過一定期限仍不能確定則向華為3Com銷售管理部申請作撤單處理;4、其他的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

您的位置:
往期回顧